猫咪的守望

游戏原画师 偶尔画画同人 更新极其缓慢=。=

冒个泡 以及对临摹照片的一点个人看法

带球三个多月了,除了每日几小时的少量工作,都暂时没有在画别的东西了。看到陆续有小伙伴因为美队同人的几张老图fo我,心里觉得很过意不去呃…对不住诸位
传说中的一孕傻三年所言不虚啊=_= 尤其反应最严重的前三个月,整个人都是懵逼的,集中值降得彻底…但是想想以后可能长达2,3年的更加混乱期就觉得,不可以就这样输给不可抗力,要驾驭自己的身体!掌控自己才可以!
所以会慢慢找回状态,找出时间继续画喜欢的东西。
突然出来冒个泡,其实是基友跟我讨论最近几起临摹照片的争议事件…了解不太多,仅就临摹照片发表点个人看法。
首先,我觉得临摹,标明“临摹”和被临摹的作品是起码的吧…而且,我还觉得蛮有必要把被临摹和临摹的作品一起发出来的。理由1,表示对被临摹对象的尊重;2,方便对比自己的临摹成果。毕竟并不是谁都看过和知道被临摹的图片。
其次,临摹算不算作品?我觉得算,投入时间短,认真程度一般的,算临摹习作。相反算临摹作品。临摹作品出本售卖也没问题,因为决定此作品有无购买价值的是消费者。但,前提是,售卖的一方得明确告知消费者:这是临摹作品(知道原作和原作者名字的也应告知)
临摹作品绝不等于原创作品。
虽然世间其实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原创”但是,好歹属于自己的东西起码得占到一半以上的比例吧?虽然是蛮难界定的,不过除去被临摹对象的造型,构图,光影,色彩,意境,以及原先的作者想传达的情感,不管后来者是将其打散重组还是融会贯通,原作品的方方面面应最多作为元素而非整体出现且新加入的完全属于后来者的东西,起码得占大半以上才可叫创作吧…一看之下满眼是另一幅作品的影子,恐怕只能被称为当下很流行的那个词——微创新…吧?(老实讲,还是觉得提到这个词有点表脸,因为貌似是从手游圈兴起的?作为有底线的人,不该把微创新港得这么理直气壮)
最后么,临照片……确实有很多很多拍得极美极让人有想要去临一遍的冲动的美照,然而对我个人来讲,这种冲动通常持续时间很短不足以支撑我花十几个小时去完整临一遍,往往变成十几分钟的速写临摹或者是一两小时的局部临摹。
因为它已经是一张趋近完美而且完整的摄影作品了,换句话说,摄影师想通过它讲述的东西已经很完整了,它已经走完了一幅艺术作品的整个流程,从策划,准备,拍摄,冲洗,后期,直到呈现在观者眼前。我想不出再重现它一遍有啥意义,如果不是用来做有目的性的练习和二次创作的话。
嗯,当然特别喜欢爱惨了这照片就想照着来一遍也完全毛问题,意义就是我高兴,但是别忘标注临摹标明原作吧。
以上。


忘了肥常重要的一点!! 贩售临摹作品牟利首先应该要获得原作者的许可,没有原作许可一切免谈! 临摹这一行为本身不需经原作者同意,但是发到公共平台上展示理应获得原作首肯。 无法查实原作者的应注明同时标侵删。 曾经很喜欢微博上一个旅居日本的摄影师拍的街景,想临摹, 于是私信他求得同意才在自己微博里发了并艾特他。 正因为喜欢才更要尊重和支持对方,对方肯让我临摹是对一个陌生画手的善意和无偿的支持。 即使对方不同意公开发出也无可厚非,因为人家才是作品真正的主人不是么? 别轻飘飘的白嫖摄影师们的劳动成果还那么理直气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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